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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错案 奇案 (1/2)

文/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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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知蝉提得这个要求,就是让宁成将招募到的流民要分给东方朔一半,这件事没有任何商量。

自己费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招募到这么多愿意迁居到雁门郡的流民,金知蝉却轻巧地让他分给东方朔一半。

金知蝉原本以为宁成会因此而大发脾气,或者阳奉阴违,暗中使小动作,结果,方小六把回信带给宁成之后,他欣然接受了这个建议,并且,他还立刻写信让东方朔派程不识将军派兵到两郡的边境,护送这些流民到云中城去。

云中城是云中郡的郡治所在。

汉朝的云中郡比秦朝的云中郡要少了一半,汉高祖刘邦分秦云中郡之东北部,设置定襄郡。

金知蝉之所以这么要求,是因为宁成此举虽然的确是有助于加强整个雁门郡的防御实力,但是,他这种做法也得罪了黄河中下游沿岸的各郡郡守和地方上的豪强和地主。

人多力量大,雁门郡的人口一旦增加,在经过一定的训练之后,肯定会大大增强雁门郡的实力。

因此,宁成若是将其中的一半移民分给了东方朔所掌管的云中郡,就等于是拉着东方朔为他分担责任。

而这就是东方朔和宁成最大的不同之处,到任之后,东方朔只想到了如何增加当地百姓的收入,而宁成却看出了限制雁门郡发展和防御能力的致命缺陷——人口。

人口严重不足大大限制了地方的经济和军事实力两方面的发展。

想要在短时间之内就做到地方大治,而匈奴人不敢进犯边境,无异于痴人说梦罢了。

人口稀少这个致命的缺陷不单单是雁门一郡的问题,也同样是与匈奴人交界的每一个边郡都面临的问题。

大汉经过文景之治,虽然其间有七王之乱,可这次反叛大部分的战斗都发生在刘姓国王的属地内,对大汉朝廷直辖地区的影响并不大。因此,关中,以及长江以北黄河以南地区,人口繁衍,世家大族的巧取豪夺,地方地主接着天灾兼并农民手中的土地,这片区域渐渐形成了地狭人广的趋势。

当然,汉武帝时期,大汉朝的人口数量还远未达到顶峰,可这片区域内佃户的数目急速增加,却是个不争的事实,边郡各县有大量闲置的土地无人耕种,可是,为什么这些佃户不愿意移居到那里去呢?

原因其实很简单,收获要远远小于风险。

宁为太平犬,不做离世人,在太平时期也是如此。这些佃户宁肯过着朝不保夕,忍饥挨饿的日子也不愿意去边郡冒险。何况,到了那里,他们不但要面对匈奴人的威胁,还依然要想官府缴纳各种赋税和徭役。

宁成开出如此丰厚的条件,这才吸引了如此多的百姓。

接下来,宁成和东方朔两人在处理政务上又有了截然不同的做法。

东方朔派程不识见流民接回云中城之后,虽然都是同样的条件,可他居然让这些百姓们去开荒。

反观宁成,他的做法就稍显简单粗暴了一些。

经过明察暗访,方小六很快就掌握了雁门郡各县里每一个家中田产超过百顷地主家中的情况。

谁暗中走私铁器或者粮食跟匈奴人做买卖,谁杀了家中的使女或者佃户,谁和地方官员勾结在一起巧取豪夺了百姓手中零散的耕地,或者孤儿寡母家中的财产,诸如此类。

总之,宁成是没有选错人,方小六在这方面是真得很有天赋。

宁成到任雁门郡的第一个月,就是亲自去招募移民。

接下来的第二个月,他又开始杀人了。

这一次,宁成按图索骥,按照方小六给他的情报,一下子就把雁门郡的大牢塞满了。

先开始,修善县城中,甚至是整个雁门郡都以为宁成此举就是为了立威,还是会像以往那样随便乱杀人。

可是,没过多长时间,这些惧怕雁门郡人全都改变了自己对宁成的看法。因为,但凡是被宁成派人抓起来,带上大堂的人,都是有罪的。宁成把整个审讯环节做得非常充分。

首先,宁成会派人集齐罪证,这才会审判那些被抓起来的人,该杀的杀,该判刑的依照汉律判刑。

接着,宁成还会在郡守府门外建造了两块大黑板,将这些人的罪名一条条写在上面,让识字的小吏一条条念给百姓们听,若是有人真得是被冤枉的,郡守府门外就设有登闻鼓。

别说,百姓中还真有胆大的,而宁成这一次还真得就判错了一个案子。

平城县里有一户地主名叫杨有德,家有良田千顷,妻妾成群,算是雁门郡一个不大不小的土财主。据方小六查探所知,这厮暗中将家中的粮食大肆卖给了匈奴人,还勾连平城县现任知县,胆大包天的将平城县府库内的粮食也一并卖给了匈奴人。

因为此事,宁成判了杨有德秋后问斩,查没家资,其家人各依律法处置。

可是,第二天,杨有德的女儿杨小婉就冒死敲了登闻鼓,向宁成申冤。

雁门郡的人都以为宁成自己审的案子,肯定不会自己翻案,打自己的脸面。

没想到,宁成不但接受了杨小婉的申述,还打开了郡守府衙门的大门,让百姓们亲自聆听自己审理这个案子的全过程。

结果,宁成一审理,才知道,这个案子是真得审错了。

这个案子之所以会成为一个冤案,问题并不是出在方小六和宁成的身上,而是那个已经认罪的平城县县令的身上。

原来,真正和平城县县令勾结在一起倒卖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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